关于南京工业大学校级教学实验中心设置的通知
南工资〔2002〕16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校区: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效益,根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学校十五规划的要求,按照南工资〔2002〕14号“南京工业大学校级教学实验中心设置管理办法”,经与各学院充分研究协商,结合目前学校的实际情况,就我校校级教学实验中心的设置及其负责人职数等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实验中心及其负责人职数:
学院 |
实验中心名称 |
承担任务 |
主任职数 |
副主任
职数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教学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实验及
全校化工原理类实验 |
1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学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2 |
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 |
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
教学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2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机械基础实验中心 |
全校机械类基础及专业基础实验 |
|
1 |
机械与动力工程
教学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学院
教学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校计算中心 |
全校计算机基础实验 |
1 |
1 |
电工实验中心 |
全校电工电子基础实验 |
|
1 |
信息科学与工程
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1 |
自动化学院 |
自动化学院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
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教学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实验 |
|
1 |
城市建设与
安全环境学院 |
城市建设与安全环境
教学实验中心 |
全院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
其他学院相同实验 |
1 |
2 |
理学院 |
基础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
全校基础化学实验 |
1 |
1 |
物理实验中心
(含信息与计算科学) |
全校物理实验,物理专业实验,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实验 |
1 |
1 |
专业化学实验中心 |
全院化学类专业实验 |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管理与社会科学
实验中心 |
管理与社会科学类专业上机实验 |
1 |
|
经济管理学院 |
法政学院 |
外国语言与
国际交流学院 |
外语教学实验中心 |
全校外语语音教学 |
1 |
|
浦江学院 |
浦江学院实验中心 |
浦江学院基础教学实验 |
1 |
|
技术学院 |
技术学院教学实验中心 |
|
1 |
|
继续教育学院 |
二、有关说明
为适应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政学院的实验教学需要,经协商,共同成立“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日常管理。
附件: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管理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
2002年12月26日
附件:
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管理细则
为了优化配置、资源共享,有利于学校的整体发展,特成立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管理细则如下:
1.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属于学校资产,委托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法政学院等管理与社会科学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教学实验。
2.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的建设按学校意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申报实验项目建设时,需征求相关学院的意见。
3.为便于统筹安排,每学期末各学院应向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申报下学期教学实验计划和要求安排的时间,或按教务处教学方案执行(注明课程名称、实验内容、班级、人数实验时数),时间如有冲突,尽可能安排相关学院的教学实验。临时要求安排的教学实验或教学计划外的教学实验,视实际情况,协商安排。
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尽可能为相关学院的实验教学提供使用方便,并经常征求共用学院的意见,合理安排,保证学生的教学实验正常进行。
4.对实验所需软件,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与实验中心联系,做好安装、试运行准备工作。
5.进入管理与社会科学实验中心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中心的有关规定,服从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的管理。
6.教学实验消耗费由校直接划拨。毕业论文实验消耗费按0.3元/人·小时,由学生所在学院转帐给实验室,每学期末结算。
7.本管理细则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并实施监管。